top of page
喪禮流程與含意

1 遺體安置
依古禮,人亡後應於大廳打水舖安置遺體,
並依男左女右,頭內腳外安置後擇日入殮。
現今 大都是在醫院過世後送到殯儀館冰存,
部分送 回家中者,則需租用冰櫃冰存。
親人斷氣死亡,依俗須於門口燒一紙轎
供靈魂乘赴陰間,稱「燒魂轎」。
今人多在醫院過世,
一般是在遺軆運回家中或運至殯儀館後,
始焚燒魂轎。也有許多人就不燒魂轎了。

2 舉哀 變服
家人亡故,傷心痛哭,
並換穿白色或黑色等素色衣服,
謂之「舉哀」、「變服」。

3 豎靈
即為死者設立靈位。
禮俗稱人死後身體毀壞,靈魂無所依,
古禮需以亡者衣物登高招魂,
此為「復」禮,
其意與今之「招魂幡」相似。另立一牌位,
給亡魂依附,此即古之設「重」之禮,
即今之「魂帛」或「神主牌」。

4 腳尾燈 腳尾錢 腳尾飯
道教謂人死後需赴陰間報到,
「腳尾燈」為讓亡者黃泉路上一路明亮,
故備「腳尾燈」。
「腳尾錢」為亡魂往地府通關過橋之資。
又恐亡者挨餓,故有「腳尾飯」之禮俗。
過去均於人死亡後立即供奉,
近年來喪事多在殯儀館舉辦,
腳尾燈、腳尾錢、腳尾飯已省略
或於豎靈後始為之。

5 誦腳尾經(開魂路)
道教誦「度人經」,
為引領亡魂到陰間(開魂路),
並有拔度亡魂之意。
佛教則誦「彌陀經」,
是期盼亡靈一心專念向佛,往生淨土。

6 帷堂 闔扉 示喪
依禮俗,家有喪應半掩門扉(闔扉),
以白布圍水舖(帷堂),
並在大門貼白紙示喪
(如 嚴制、慈制、喪中)。

7 拜飯(奉飯、捧飯)
依古禮於大殮後,
事死如事生,早晚應奉飯。
唯今人遺體大都冰存殯儀館,
至出殯前夕或當 天上午才舉行大殮。
因此,除少數「打桶」外 ,
一般都提前至死亡後翌日即行奉飯。
8 報白
母喪,長子或長孫應親赴母舅家報喪,
稱「報 白」。
父喪,則應向家族宗長、伯、叔等報喪 。
今人大都以電話通知聯絡。

9 居喪成服
喪服(孝服)孝章(孝誌)依古禮於大殮後,
喪家日常生活如吃、穿等都與平常不同,
尤其在穿著上,須依與亡者之關係改穿喪服
(五服制度),行「成服禮」。
而在喪服之外,另有孝章、孝誌佩帶於
手臂或髮際,稱為「帶孝」,表示家有喪事。
10 治喪協調
今人喪禮概由禮儀社之專業人員負責處理,
各 項儀式細節、物品與服務人員,
均須協商討論 並議定價錢。
此一部分在現代喪禮中極為重要,
家族成員應共同參與。

11 擇日 擇地
一般人篤信,
行事時辰與方位風水之吉凶關乎一家興衰,因此喪事各種重要儀節,
如入殮、移柩、發引均需選擇吉日良辰,
即「日課表」。
擇地是選擇埋葬吉地,
今人多行火化,
火化後骨灰一般安置在靈骨塔,
並依亡者生肖坐向選擇吉位。

12 訃聞
依古禮於大殮、成服之後,
停靈在堂待葬時,應遍訃親友。
今人大都於出殯日才舉行大殮,
因此於出殯日選定之後,應即印製訃聞,
訃告諸親友。
「訃」之意為報喪;「聞」為與聞。

13 做七(做旬)
傳統喪禮受佛教「輪迴」及「十殿閻王」等說 影響,而有「做七(做旬)」之俗。
自死亡之日起,每七天需祭拜亡魂,
直至七七四十九日止。
「做七(做旬)」之俗已有千餘年,
是佛教影響中國喪禮最深遠者之一。

14 禮堂佈置
於出殯前一日搭棚佈置禮廳,
舉行各種出殯奠祭儀式。
今人多於殯儀館租禮廳舉行告別儀式。

15 法事 功德
過去喪俗,葬前要作功德,延請僧道誦經禮懺,
目的是超渡亡魂,普渡孤魂野鬼。

16 小殮
「小殮」是為亡者穿衣服,而依禮俗,
先要行「乞水」儀式,為亡者「沐浴」,
然後「更衣(襲)」、「化妝」、「飯含」、「辭生」、「放手尾錢」等。

17 大殮
「大殮」是為亡者入棺、蓋棺之儀式,
即所謂「入木」。
「大殮」後稱「殯」,謂亡者已成賓客矣。

18 移柩(轉柩)
遺體入殮後,棺木稱為「柩」。
「移柩」是出殯前,把靈柩移出庭外,
或稱「轉柩」,
是整個出殯告別儀式的開始。

19 家祭(奠)公祭(奠)
拈香 出殯前舉行的奠祭儀式,
先由子孫、後按與死者親疏關係之外戚,
族人先後奠祭,是為家祭(奠)。
家祭(奠)後由死者朋友拈香奠祭,
今人交遊廣闊,大都於家祭(奠)後行公祭(奠)儀式,由外賓弔唁致祭 。

20 瞻仰遺容 封釘
遺族瞻仰亡者最後遺容後蓋棺,並行「封釘」禮。父喪由伯、叔封釘;母喪由母舅封釘。
封釘古時隱含有驗屍之意義,
謂亡者沒有遭到配偶或子女之凌虐或陷害而冤死。

21 出殯(發引 辭客)
發引是引導出發,即出殯之意,
把靈柩運送至墓地埋葬或火化場火化。
而喪家在半途停棺辭謝送葬之親友,稱「辭客(送客)」。

22 火化 安葬
火葬則是在火化場火化;
土葬則在墓地掩埋。

23 晉塔
今人大都行火葬。
遺體火化後骨灰以罈貯存,
陳放於靈骨塔。一般晉塔時,
除備祭品祭祀亡者外,
也要祭拜土地公、后土。

24 返主 安靈
葬畢奉神主(魂帛)以歸,
即古之所謂「送形 而往,迎精而反」之意,
是「反主」。而為神主(魂帛)安位祭祀,
稱為「安靈」。
25 巡山 完墳
葬後數日,子孫親至墳前巡視,
檢查一切是否妥當,是為「巡山」。
而墳墓建造完成,擇一吉日到墓地祭拜,稱為完墳」。
惟今人多行火葬,已無巡山、完墳之禮。
26 百日
人死亡後第一百日舉行之祭祀儀式,應舉哀。
27 對年
人死亡後一周年舉行的祭祀儀式,即古喪禮之
「小祥」(兩周年稱「大祥」),應舉哀。
28 三年
依古禮父母之喪要守喪三年(27個月),
唯今 人僅於喪滿周年後,
擇期舉行「三年」祭祀,
即古之「禫」禮,
表示仍遵守「三年之喪」之禮。
29 除靈 合爐
「三年」之後,表示服喪期滿,喪禮結束。擇一吉日把亡者靈位除去 (除靈),
神主(魂帛)燒化,
亡者名字寫入祖先牌位,
並把些許香灰放入祖先香爐之中,
從此與歷代祖先合祀,稱為「合爐」,
即古之「祔」禮。
30
慎終追遠
每年
清明節掃墓
祭拜、追悼。
bottom of page